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临汾市人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表示担忧。
对此,主动写下保证书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不恶意造谣、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公民上网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36岁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6月9日上午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该贴发出后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